為使廣大群眾更好的了解相關知識,保護自身安全,遠離洗錢犯罪,新華保險大同中心支公司對反洗錢犯罪知識點提示如下:
洗錢是指將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,通過各種手段掩飾、隱瞞其來源和性質,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。
洗錢的危害性:
1、滋生腐敗,影響政府聲譽;
2、影響國家經濟增長,扭曲資源的分配;
3、助長了上游犯罪,影響社會穩定;
4、影響金融市場的穩定,加大法律風險;
5、掩蓋犯罪活動蹤跡,得以“正當地享受”犯罪所得。
洗錢罪的行為包括:
1、凡為洗錢人員提供資金賬戶的;
2、資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或金融票據、有價證券的;
3、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;
4、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;
5、以其他方式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行為。
洗錢的防范措施:
1、選擇安全可靠的金融機構;
2、主動配合金融機構進行客戶身份識別;
3、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;
4、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賬戶;
5、不要用自己的賬戶替他人提現;
6、遠離網絡洗錢陷阱。
洗錢罪的懲罰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191條規定:沒收實施洗錢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利益,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5%以上20%以下罰金;情節嚴重的,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洗錢數額5%以上20%以下罰金。單位犯洗錢罪的,對單位判處罰金,并對期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,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節嚴重的,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最后,新華保險大同中心支公司提醒廣大公眾,選擇安全可靠、嚴格履行反洗錢義務的金融機構,您的資金和個人信息才更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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